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网(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网自荐)
qq745048485 2024年12月4日 11:50:20 学院常识 2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已经开通,查询时间为录取去向发布当天发布之时至21点,6月18日至6月23日,每天7点至21点。
点击下面图片进入:2022年山东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已顺利结束。将于6月17日12:00后为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查询网址:https://cx.sdzk.cn),并将向被录取的考生推送短信,请考生及时查收。
同时,将在官网公布各院校各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已完成,后续不再安排补录。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须知
(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
1.2022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为:总成绩不低于100分。
2.录取时,首先进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被“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专升本录取。
(二)普通专升本录取。
录取时,按照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校荐生批次、自荐生批次依次进行。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2.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4.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政治)单科成绩、计算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5.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和校荐生批次,均设置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若仍有剩余计划和生源,则从高分到低分,在可报考范围内按照“专业+院校”随机进行调剂,直至录取额满或无合格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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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学费是10000到18300元/年。
学费介绍: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费:本科普通类有13000、15800元/年等不同标准,艺术类有15000、18300元/年等不同标准,专科普通类10000元/年,艺术类100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升本介绍:
普通高等教育中,专升本是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的简称,通常出现于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及相关文件中。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的介绍: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简称东昌学院,位于山东省聊城市,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应用技术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现有在校生8342人,设有34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省级一流课程课程2门、专业设置涵盖八大学科门类。
学校的办学条件:
1、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59人,其中硕博占比82.08%。现有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聊城市优秀教师18人,市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
2、办学理念
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崇德尚学、求是致用”的办学理念,倡导“自强笃行、传承创新”的学院精神,多举措提升育人质量。近五年,为社会输送人才12882名,758名学子考取了研究生,荣获省级以上奖励1600余人次,其中国家级奖励400余人次。
3、教学建设
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人才公寓、餐厅、体育馆、风雨操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科学会堂、工程实训中心等建筑;拥有智慧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在各省、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都不同,以河北省为例,部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本科,文史/历史类,学前教育(师范类)最高分490,最低分485,分数线454。
本科,文史/历史类,汉语国际教育,最高分506,最低分486,分数线454。
本科,文史/历史类,文史/历史类专业合计,最高分506,最低分485,分数线454。
本科,理工/物理类,应用化学,最高分456,最低分446,分数线412。
本科,理工/物理类,食品质量与安全,最高分454,最低分446,分数线412。
相关内容: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Liaocheng University Dongchang College),简称东昌学院,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应用技术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2002年4月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2005年6月由聊城大学与山东泉林集团合作,经国家教育部重新确认为独立学院。2005年8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与聊城教育学院、聊城师范学校三校合一,组建新的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截至2017年,占地面积500亩,在校学生9000余人,拥有专任教师348人均由聊城大学选派,承担学院的教学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2022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校代码:13373。
第五条办学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院按加分政策提档并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历史科目组)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科目组)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在内蒙古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对专业成绩无要求,在普通类常规批按照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各本专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本科专业和影视动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各本科专业:各专业均使用对应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若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5, 8520226,8520227,8520220,8520230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学院网址:http://www.lcudcc.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lcudcc.edu.cn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